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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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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集 盗墓笔记[第3页/共7页]

我苦笑道:“另有更可骇的呢……发明被草蜱子咬的时候,不要焦急。千万不要生拉硬拽。因为。它的全部头部都埋在人的皮肤里,就是把它拽出来,也只是把它的身子拽了出来,它的头部还在人的皮肤里。它就烂了,会传染人的皮肤。最好的体例就是点一支烟,用烟头烫它的屁股。它怕烫,就会钻出来了。或者用手拍打被这个虫子吸血的皮肤的四周的处所,如许,虫子受不了震惊,也会钻出来。”

大师听了,都感到恶寒,一边赶路一边没健忘又在各自的身上拍打了一遍。我在内心叹了口气,心想恐怕是从我左手臂上流出来来的血吸引了那些草蜱子。草蜱子的嗅觉非常敏捷,人往那里一站,它闻到人身上的味道,就会从四周八方爬了过来,一个劲地向人的身边凑。本来,它的身材只要绿豆那么大,暗红色的。等它吸完血以后,身材就会收缩五六倍。它的嘴就像锯子一样,把人的皮肤切开,全部脑袋伸进皮肤里吸血。吸一次,它便能够好几年不消再吸血了。

成果坐了没多久,电瓶灯的灯光俄然暗了下去,看来电瓶内里的电量也耗损的差未几了。对暗中的惊骇促使我们大师都惊的站了起来,从速清算精力,持续赶路。这一次急行军又走了有一个多小时,面前的山洞仿佛无休无止,永久也没有绝顶一样。再看我们的电瓶电灯,只能收回微小的红光了,连五米远都照不到了。

我们大师都呼出一口气,看来棕熊猫公然威武,已经打败了水怪,我们没看到水怪的尸身,那多数是水怪受了伤,逃脱了。

我们又为棕熊猫担忧起来……水怪,顾名思义,人家就是在水里糊口的,棕熊猫每天爬树,在水里如何能够是水怪的敌手?更何况人家的个头一点也不比它小。

我从速说道:“好好好……你完成任务以后,嘉奖你两块腊肉。”傻叉子抬起一只爪子伸出两根脚指来看了看,就对劲的叼腾飞爪飞了上去。我满头黑线,心说我如果承诺给你五块腊肉的话,你的爪子都不敷用的了(鸟只要四根脚指)。

正头晕目炫的难受呢。头上汽车大灯亮着的处所,武书源在那边向下喊道:“老花,我如何办?”我用右手勉强遮挡灯光,细心一看,不由啼笑皆非。本来我们的大灯并不是平空吊在那边,而是被武书源抓着呢……这个小子反应敏捷,竟然没有同大师一起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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