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威名扬跃马横刀少年郎[第2页/共5页]
和那些从小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分歧,晋王是疆场上真刀真枪打出来的王爷,流落羁旅,半生兵马,他惊骇灭亡,但更怕死得过分窝囊!
晋王在城头上远远看着,心潮彭湃,这一刻的沈思早已不再是当年手长脚长登高乱窜的小猢狲了,而是遨游于田野上空鄙视百姓万物的雄鹰,战役对少年沈思来讲不止是存亡斗争,更像是一场热血沸腾的游戏。
无需再扣问卫悠,晋王鉴定那少年必是沈思无疑。
对方见状怒从心头起,马上单手提刀催马来战,沈思也不甘逞强,双脚夹紧马腹迎了畴昔。
那次一样也是伶仃无援性命交关,一样也是在一个透着森森寒意的早上建议的突围。终究他胜利活了下来,可他最好的朋友、最忠心的部下和跟随他冲锋陷阵的几万士卒却永久留在了马邑滩头。以是很多年后的夺嫡混战中,他站在了三哥齐王一边,并费经心机襄助齐王扳倒了太子。
晋王猛地闭起眼睛,胸口突然缩紧,脑海中闪过一声惊雷:“完了!”
鸣镝骤响之时,绝大部分叛军底子不晓得产生了甚么异状。
古往今来,不管朝代如何更迭,皇宫里永久住着一群锦衣华服的禽兽。他们嘴里大讲着仁爱品德礼义廉耻,手上却做着各种耗费人道的险恶活动。儿子杀死父亲,老婆暗害丈夫,明天你不吃掉别人,别天就会被人生吞入腹。
早有英勇部下骑马追去一刀砍下了敌将脑袋,用长枪高高挑起。沈思则调转马头返回原处,抓起了先前插在地上的那杆“沈”氏战旗,他带领生龙活虎的士卒们挥动旗号、高举人头,在敌阵中策马飞奔,振臂号令:“贼将已死,叛军速降!贼将已死,叛军速降!”
现在三哥也死了,三哥的儿子当了天子,他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贪酒好色的草包去招摇过市,饶是如此还是免不了被猜忌、防备。卫悠与小天子有着杀父之仇,小天子还是被他们兄弟所勾引,还信赖有加委以重担,本身这个叔叔反倒成了眼中钉肉中刺。究其启事,卫悠无兵无马无财无势,是个名副实在的秃顶王爷,而他晋王却兵强马壮财雄势大,是大周举足轻重的塞王。
世人皆屏住呼吸顺势望去,只见峰顶处雾气似被甚么庞然大物搅动了普通,四周景色也在微微闲逛,好半天,一个极小的玄色影子呈现在了山顶,恍惚而迟缓,看得晋王几近绝望。但是很快,那影子“唰”一下向两边展开,如同巨鸟扇动着羽翼……那是大队马队一起翻越山颠的壮豪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