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一本书确定[第2页/共3页]
他的文风,是没有任何技能和捷径可走的,他靠的就是极其深厚的文学素养,用极其朴实的说话就让全部天下在你脑海当中闪现出来,这类大巧不工的气必将必要经历光阴的沉淀和日积月累的磨练方才气够达到。
却没想到一进门就看到了个不速之客,黄羽萱正站在门口等着他呢,周明章下认识地看向吕洋,不是让你给我打保护么?如何还把班长给招来了?
但是另有一个很关头的题目,中土大陆的设定和中国文明相差比较大,汉化起来也不太便利,当然能够将故事挪到近似洪荒天下的背景当中,但如何将矮人、精灵等西方特有的种族改成东方气势,周明章还找不到合适的体例。
另有,必然要有改编的代价,最幸亏本来的天下已经胜利改编过电影、游戏甚么的,如许才气让本身的好处最大化,先给本身定个小目标,抄本能让本身赚一个亿的小说!
相较而言,《冰与火之歌》的天下背景都是要比《指环王》好点窜多了,将七国放到近似战国的背景下完整能够处理,只是整张舆图的形状需求调剂下,维斯特洛大陆的形状更靠近英国,这明显不可,还是改成古中国要好一些。
又解除了别的几部作品,再细心想想,剩下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嗯,那么第一部作品就抄阿谁好了。
其次,这本书必然如果脱销书,毕竟赢利才是周明章的目标,抄本底子就没人看的书有甚么意义?
《霍比特人》的笔墨相对要简朴一些,因为这本书是托尔金当作儿童胡想小说来写的,给孩子们读的书天然不会过分通俗,纯真仿照笔墨周明章或答应以做到。
“你姐啊?”听到这个答复,黄羽萱悄悄松了一口气,“没看出来你姐还挺短长的,开这么好的车。”
“好,我记着了。”周明章连连点头,嗯,我说的是我记着了,可没说会照做啊,这几天先去讲堂上刷刷存在感,等过些日子再想体例好了。
别的,另有最首要的一点,在周明章分开阿谁天下的时候,这本书但是还没有写完呢,总不能本身的第一部书就寺人了吧?这也太伤品德了!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既要好抄也要好赢利,从这些日子周明章对本天下文娱财产的体味,另有上一世的经向来看,胡想类的作品毫无疑问会遭到欢迎,并且也绝对会给周明章带来丰富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