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血岭秘闻[第2页/共3页]
老支书不放心,看向顺子:“顺子你去看看,必然要让他们走巷子。”
时候一点一点的畴昔,林子里俄然有些湿气,气温更是降得短长,身上的薄毛衣因为出了汗便黏在背上,鼻尖上也有些汗珠。我抬手抹了抹尽是污泥的脸,吐了一口唾沫,手背上黏了一层麟粉,手指有些发痒。
“没甚么,没甚么……”
我用力挠了挠,但是不晓得如何回事越挠越痒,仿佛皮肤底下有甚么东西,一挠那东西便死命的往内里钻。
吉恩说得没错,她不配做探险者,不配跟着他们一起行动,要不是因为她,葛兰传授也不会死,海德曼打算也不会闭幕,都怪她,都是她的错。
正凡人不能碰麟粉,一来是因为麟粉有腐蚀性,二来一旦被麟粉感染身上准会起红斑,并且发痒,凡人底子忍耐不了,这也是我为啥这个时候才将麟粉拿出来的启事。
“他们走了通衢,你没看错?”
“老支书?”
老支书推开我搀扶他的手,深深看了我一眼随即便笑了起来,我摸了摸手上的戒指,将麟粉用绳索扎紧放进背包里。
我扶着老支书站了起来,刘川只是皱了皱眉头没有说甚么,顺子将老支书身上的背包拿了过来,看着我脸上有些无法。
麟粉是强碱性粉末,普通腐尸类的虫蟞都怕麟粉,再加上麟粉里增加了龙碿,这些幼虫天然怕麟粉。
“如何了?”
顺子没有担搁,回身朝着方胜和东子分开的方向追了畴昔。我看了看表,发明已经快四点二十了,内心有些焦急。
老支书摸出一把烟丝放在嘴里嚼了嚼,看着面前的通衢,眼神俄然间变得非常奇特。
“那老支书你忍着点!”
瑶瑶站在我前面,看到老支书这个模样,眼圈有些发红,却死命的将眼泪逼了归去,要不是她脱手摘阿谁花,火莲也不会出来,他们就不会碰到成千上万只火莲,老支书更不会因为这个而被火莲咬伤。
这些固然是传说,可这也证了然血岭的诡异。
这不是浅显的火莲的毒,移卵,用其他生物的身材做器皿养幼虫,蝗冥是如此,火莲也是如此,这些东西都是通过人和植物来做器皿的。
有人从林子里逃了出来,可只过了半年,那人发疯亲手将本身的头砍了下来,并且处所志上还注了然那人的死相,极其可骇。
“如何了,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