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1章 有钱真好[第2页/共3页]
我瞥见于海琴平时很严厉,不苟谈笑,但笑起来倒是非常的都雅,让人看了,能甜到心窝子里去。
郝天明与我是一个村庄的,我们两人一块儿长大,情同兄弟,再说了郝天明有个mm郝晶晶,有事没事就喜好缠着跟我一起玩,我十五岁那年不谨慎撞见她在家里沐浴,她就更加缠着我了,并且对我情有独钟,还口口声声说必然要嫁给我。
“太感激老同窗的照顾了,你真是我余邪的大朱紫啊。”
“郝天明,这段日子天有空么,我在内里找了个活,想与你一起赢利发财,你来不?”我在电话很镇静的说道。
“这类小蚕虫与我有渊源,不见得吧,这到底是甚么小蚕虫啊?”我从于海琴的话里听出,这类小蚕虫仿佛跟我们家有亲戚干系一样。
接着我又大饱了一顿,想想五天就要去阿谁无忧村寻觅水晶寒蚕,只要能找到一条,便可发财了,内心就一个劲儿的欢畅。
第11章有钱真好
“你先筹办一下,五天后的中午叫人送你去无忧村。”
“实话奉告你吧,这类水晶寒蚕它是实在存在的,并且跟你小说里描述的差未几,但是它的蚕茧不是用来当蚕丝做衣服的,而是用来做药引的,现在我父亲的那位朋友急需如许的水晶寒蚕做药引给人治病,出价十万元一条也是物有所值的,你如果不信赖的话,我能够找别人去。”于海琴顿时做出了一副要走的模样。
郝大胆是我给郝天明起的号,说是天明两个字与大胆两小我形近笔划也一样,再说大胆这个外工感化在郝天明身上那也是有出处的。
“你总算还利落,这是两万元订金,算作你的活动经费,如果找不到水晶寒蚕,那但是要如数偿还的。”于海琴说着,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鼓鼓的信封,交到我的手里。
我在小说里是如许描述水晶寒蚕的,喜好糊口在有水且阴凉的山洞里,身材晶莹剔透,用手一摸非常冰冷,吐出来的蚕丝也是冰冷的,在小说里这类蚕丝用来做衣服非常冰爽。
我余邪不晓得那来的魅力,如何会抬郝晶晶这么喜好,不过郝晶晶还在上高中,我可不敢对她有甚么非分之想。
郝天明平时在别人地里偷些生果小菜甚么的,偶然也偷看村里的小女人大婶们沐浴,那种胆识让余邪我望尘莫及,因而我就给郝天明起了个郝大胆的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