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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求生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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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初战[第1页/共3页]

他们向来不会对软弱有力,又无韬略的匠人佩服,就像那些士大夫一样,昂扬着头颅,从工匠的身边走过,偶尔的交换,满是指导。

别说弓箭,便是兵器都打造不出来。

营帐近在天涯,鲜卑人贫乏工匠,精确说是不正视。

张五忽的昂首,“大当家,郎不平。”

鲜卑人向来都没有怕过马背上的人,匈奴的强大只存在汉人的史乘,他们不记得,只晓得出世时,草原便是他们的天下。

那二百鲜卑马队不成谓不快,发明非常便抽身而回,直扑营地,来去不过一刻。

罗燕谈不上欢畅。

陈旧的皮甲,混乱的营寨,郎淡然回顾,长刀有迹,变冷的鲜血顺着刀刃滴落。

“大人,给我一百人,我要击破那些胡匪。”一个雄浑的鲜卑人跃上马背,恶狠狠地打量了劈面那些胡匪,顿时松了口气。

他从未惊骇胡匪,特别是这般甲胄不全,病怏怏的胡匪,乃至不需求一百人,只要五十人他,他便能够突破他们,将其斩杀殆尽。

唯独从朔方郡弄来的,代价昂扬,从北地到昨夜的厮杀,弓箭手十不存一。

英勇的人只佩服比本身强大的人,畏敬聪明人。

十只箭还是少了,比不上漫天的羽箭,前朝那飞矢连天,动则火力覆盖的弩军。

他的目标是那鲜卑部落,而不是面前出营的鲜卑马队。

贵族比牧民还要多上几分,广义的牧民大略是放牧的鲜卑人,实际上,真正放牧的鲜卑人很少,他们更善于骑马纵横,南下,北上,西进东攻,在草原上打猎其他部落,打劫人丁,男的充当仆从,女的用来生养。

罗燕是实足的菜鸟,脑筋想的只是那句话——我行,你不可。

郎骑在战顿时,眸子闪过阴暗,扭头却光辉非常,扬起战刀,喝道:“儿郎们,随我冲杀。”

机遇一闪而逝,他咬紧牙关,最后一次呼喊:“大人!”

手按住缰绳,他止不住颤抖,这不是好的成果,打击那二百胡匪,而不是救济部落和分开这里。

胡匪胡匪,骑在顿时的贼。弓箭他们有,偷来的,抢来的临时非论,由十个善射的胡匪把握。

狼粪堆积在一起,被慌乱的妇人堆积,扑灭。

草原并不平整,多是土丘,能够藏身三百人马的不是没有,然拓跋熊未曾丧失明智,探马一一检察方才通过。

罗燕并没有给他二百人,也没有让他打击那二百鲜卑马队。

如果能够全数拿下,天然是好,跑掉一二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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