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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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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第1页/共5页]

固然他小我对守夜这件事没有一点兴趣,但是一想到对方要单独一人回到那数百平的屋子里一小我孤孤傲单地等候十二点钟响……戚暮摇了摇首,终究还是有点心软地叹了声气。

而如果是谭正辉,能够会感到一些迷惑,但也不会再多想。

原主的影象里,戚母年青的时候确切是有去日内瓦学院插手过音乐会,是以戚暮这话也算不上是谎话。至于戚母到底有没有见过那幅画……戚暮还真是一点都不晓得了。

既然对方都帮本身这么多了,多回报一些……又有何妨?

这栋楼一共就只要27层,戚暮比来才晓得本来全部27层早已被闵琛伶仃买下了,与楼下的26层打通,构成了一间别样的双层小别墅。能够说在最高的两层中,除了他这间在闵琛之前就被人买下的单身公寓外,其他的早已满是这个男人的资产。

目睹着对方仿佛没有起疑,戚暮的内心稍稍松了口气,他摇点头道:“不消这么费事了,又不是甚么大事。”顿了顿,戚暮笑着转移话题道:“对了,明天没有提早奉告你是这么简朴的一顿饭,真的是很抱愧,大抵……让你绝望了吧。”

戚暮装修这间小公寓的时候还是花了些心机的,都用了聚光灯将这些画作打亮,而这个时候,那红色的光芒从一侧漫反射在男人俊美的脸庞上,让那本就深切的五官显得更立体了几分。

取出小提琴,稍稍擦拭松香,脱谱直接吹奏。

狭长的凤眸微微睁大,闵琛的手指也悄悄颤抖着。

“其实在你那天敲我家门之前,我都不晓得你就住在隔壁。”戚暮从保温瓶里倒了杯温水,递给了闵琛,持续说道:“没想到这么久了都不晓得隔壁住着的是谁,也真是有点搞笑了。”

青年白净苗条的手指在四根细细的琴弦上来回按动着,手指的速率实在是太快,有的时候都让人目不暇接,只能用耳朵勉强听到那美好动听的音乐。

他当真地点头,语气果断道:“好。”

在日内瓦学院的毕业音乐会上,戚暮便是吹奏了这首《钟声》,成为完成了本身最后的献礼。乃至是在厥后口试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几首曲目中,这首《钟声》他也有吹奏。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指了中间的一副麦田秋收图,淡色的眸子弯起,说道:“这副秋收图和列宾暮年的一幅作品很像,固然没有列宾那么激进深切,但是也有几分神韵。我记得列宾的那副画现在正挂在日内瓦音乐学院的第一排练厅,被收藏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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