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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生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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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半生光年[第2页/共3页]

我单手撑着下巴,不由自主的说出这句话,他愣了愣,转头不成思议的看着我,我眯起眼睛看着他,又反复了一遍。

我看到幼犬血肉恍惚的尸身时,俄然有点难过,因而在我将那只幼犬埋起来时,我不竭奉告本身――看,生命就是这么脆弱的东西,不敷强大,便必定半路灭亡。

有的人说,感觉我就像是电视剧里常常出没的变态杀人狂,表面普通,内心阴暗,我并不承认,也不否定,并不是每个处置这个行业的人都像我一样,有些人失职尽责、兢兢业业的让人佩服,而我只是那万千小我中比较特别的那一个罢了。

厥后,我长大了,成绩一起过来都是第一,最后,我仍然是以最好的成绩考上了杉津市的医学院法医学专业,三年后又考上了研讨生,五年后以最高成绩毕业,直接进入杉津市第一公安局练习,那一年的练习期里,我与温老了解,一年后我调回桦月,他去了楠贺。

血流了出来,流进一个有些生锈的铁碗里,那敬爱的生灵挣扎了几下,最后便瞪着眼睛一动不动。弱肉强食、适者保存,这是很残暴的一件事,也是很残暴的一个过程,但这却如一剂良药,治好了我胸口的堵塞,我俄然悟透,我真正需求的,或许就是如许的一个解压体例。

我回身拿起桌上的水杯,走出房间想去泡杯咖啡,然后就这么坐在窗前静候到天亮。

那种时候,我都只会悄悄的看着他们,不说话,不还手。我不难过,也不气愤,只是胸口像是有甚么东西堵着憋着,偶尔能感受本身的头皮发麻,手和牙关有些颤抖,其他的甚么都没有,因而我就想,这或许是我抱病了。

从未有过的安好。

我仍然不爱说话,喜好温馨,喜好解剖各种高度腐臭的尸身,寻觅勘查各种百般的蛛丝马迹,我最珍惜的东西是伴随我多年的一把手术刀,我目力很普通,但喜好戴一副眼镜,我讨厌甜食,却喜好曲奇,我偶尔会看报纸和消息,或是休假时一小我在江边漫步。

“别死了。”

我和程邺、荀枫合租在一间公寓里,公寓在二十楼,是我相称喜好的高度。我是个就寝质量很差的人,如果不吃安眠药,那么一到这个时候点,我就会起来站在这块窗户前,看向内里一片死寂的马路。

暴力与凌辱是从古至今就长存不改的,我明白。

我常常察看他调侃他,他的行动举止总让我想起童年时野生的幼犬,软毛圆眼另有点敬爱,只是那只幼犬太笨了,为了抓住一个没偷到东西的贼,死死咬着他的裤管不放,最后被贼用手里铁棍子疯了似得往头上打,最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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