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投稿风波[第1页/共3页]
香港《明报》位于柴湾嘉业街。这条街虽没有旺角,铜锣湾等地繁华,但也是驰名的贸易街区。
觉得古凡的稿子能够刊载了,翁美铃直接把古凡推了出来。
美人儿的稿子,阿才当然要看。
面对斑斓的女性,男人多少都是会更热忱的。
“啊!太好了。我这有份稿子,你看看可不成以投稿?”
当然,也不是统统的人都在忙。而这个不忙的人很快便发明了翁美铃。
古凡看着翁美铃,深深吸了一口气,写道:“进!”
固然已经出了办公室,但是翁美铃还是感觉不成思议,心想:莫非我的文学涵养就这么差吗?一本好书,我也看不来?
古凡对本身先归去,也没有定见,因为他也需求归去赶稿不是吗?
……
即便一看那字,便晓得这是不惯誊写人的字,但这又有甚么干系呢?人翁蜜斯本身便是英籍,不会写汉字,也是能够了解的吗。
一看,嗨,竟然还是一篇小说。不过这开首写得也太匪夷所思了,这是科幻小说吗?连时空穿越机都有了。
“好!我看看。”
“是我。阿才,前次翁蜜斯从英国返来,我去采访的。翁蜜斯此次来,有甚么事吗?”
《明报》报社办公室内,寒气吹得呼呼响,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喂,阿方,把明天每日消息的稿子交给我!”
先是把六楼的女洗手间打扫了一遍,然后她又谙练地来到男洗手间,看看内里没人,就非常敏捷地将一个隔间的手纸揣进了本身怀里。然后拿出本身清算出来的渣滓纸塞了出来。
“啊!是吗?这稿子能够刊载?”
“稿子呢,谁见到我的稿子了?”
取返来吗?不,不可,这太打击他了。
“要不我们先去别的处所?”翁美铃发觉了古凡的心慌建议道。
他当然能够要求翁美铃养他,毕竟从大要上看,他现在是翁美铃形成的,但是古凡真的不是碰瓷的。
洁净大妈一出去,男人仓猝捂着肚子进了隔间。比来熬夜上火,他就多喝了一些苦丁茶,谁晓得会闹得拉肚子。
无聊之下,他就抽出那稿子看了起来。
干完这统统,洁净大妈就哼着粤语小曲筹办出去,刚到洗手间门口,差点与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撞在一起。
她一下子就明白。
金庸本身就是一个很……嗯-吝啬的人。甚么都要求俭仆。对于手纸变稿纸,他也只是无法地摇点头,毕竟这是他本身的倡导不是吗?
真的站在这儿,古凡还是免不了心慌了。还是脸皮不敷厚,知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