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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都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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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血丝[第3页/共4页]

峰哥接过火机,本身打燃点着嘴上的烟,然后如同烟一样将火机揣入衣兜,在深深吸了口烟后,问道:“明天白日阿谁小杂种探听好了没有?”

“不止如此,这些蛛网血丝不止能晋升力量。”

暗淡的灯光以及帽衫的讳饰,让峰哥等人看不到此人的脸,只能瞥见下巴。而此人独一暴露的下巴上,却充满了蛛网般的血丝,看起来有些像纹身。

眼尖的地痞瞥见,立即叫道:“峰哥出来了!”

巷子暗淡的灯光下,那穿戴连帽衫的人站立灯光下,右手持刀垂下,左手举在半空,正拿着一只不竭滴血的右手。

俄然站定身形,郑义再次看动手中的蛛网血丝,但此时他的眼中却出现了深深的利诱。

胸口本来乱作一团的蛛网血丝,此时如他猜想的一样,开端一丝丝向着腹部下方爬去。

鲜血喷洒,峰哥这回倒地后没有再惨叫,直接晕死了畴昔。

打斗砍人这么多次,他们向来没见过有人能用砍刀将人的手砍下来。

他现在只想吃东西!

峰哥跌倒在地,左手捂住不竭喷血的手臂,不竭惨嚎。

其他地痞渐渐朝来人围去。

郑义俄然用力一拳打在了巷子旁的水泥墙上,“咵”的一声,他的拳头直接打穿了畴昔,破开了一个大洞,碎砖洒落。

一声拉链响声,郑义拉开了面前的帽衫拉链,低头看去。

夜幕下。

鲜血狂飙,惨叫响彻巷子!

那人站在阴暗的巷子里,瞥见这么多人一点没有顺着巷子逃脱的筹算,仿佛底子不惊骇。

峰哥的惨嚎还没持续多久。

郑义之前从没干过这么血腥的事,即便重生前,做过最血腥的事也只是杀鸡。可刚才他砍断峰哥的手和割掉对方的舌头,心机却一点承担都没有,也不感觉恶心。

此时,他满身仍然很热,可固然热,但他身上却没有出一丝汗。

没有任何痛觉传来,却又有很清楚的触感。

峰哥接过砍刀,便朝巷子里走去,其他地痞赶紧跟上。

郑义俄然满身一震!

喃喃话语从郑义口中收回,他抬起手,借着大幅度晋升的五感,在淡淡的月光下看动手掌上那蛛网般的血丝,眼中有着一丝欣喜和镇静。

之前,他就是用这些蛛网血丝增加的力量,用砍刀轻松砍断了那位峰哥的手。那只手,是白日打李静的那只手。

这一幕过分富有打击性,那群跟着峰哥出去的地痞也不由被震在了当场。

经历过杀人狂魔后,郑义在事物上的观点已经与浅显人稍有分歧。用句几年后才会风行起来的话,他已经翻开了一扇新天下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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