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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农场在部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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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原始时代的赶集[第1页/共3页]

“十只飞雉换一人兽皮三张了。”

根基上不管男女,身高都在160~170摆布,这让看惯了高个子的人很不适应。

“看来我这能缔造一个种族的兄弟在这个期间,怕是不能派上多大的用处了。”自我可惜了一下后,高阳也开端沉吟起来。

陶部落,位于平原之上,四周无险可守,不过他们不晓得从那里弄来了那么多的大石头,将全部部落包在内里,只留下了一个出口,这仿佛已经有了一个都会的雏形了。

之前待在部落里的高阳从没有想过,这个期间的赶集竟然如此的成心机,很多在后代灭尽的植物、乃至是国度庇护植物,都被人堂而皇之的摆在摊位前面,成为一种能够买卖的货色。

只要本身强大了,不管会碰到甚么伤害,本身总归不会成为鱼肉,即便成为鱼肉,本身也是河豚,如果别人想吃掉本身,那么就要谨慎被本身毒死,鬼域路上一起作伴。

未完待续

出乎高阳的料想,他本来觉得这个期间的人都是像盘石如许的大个子,但是在见到了他们以后,才发明并非如此,面前这些人真是有够矮的。

偷偷用两个鸡蛋跟一个部落里的人探听了一下,高阳才晓得,这些兵士,名为图腾兵士,而他们脸上的纹身,是因为受过他们部落巫神的浸礼,从而具有了强大的力量,闪现出来的他们部落图腾的模样。

高阳还重视到一点细节的东西,就是每一个部落的步队中,必有一个兵士或是脸上,或是额头上有一个奇特的纹身,这让他非常猎奇。

一夜无话。

到了陶部落,在部落门口已经堆积了很多的人了,陶部落也不晓得考虑到甚么,并没有把他们放进内里,想来他们是惊骇激发动乱吧。

高阳让獠牙跟双葉留在原地后,本身开端在四周开端察看起来,因为每个部落人都非常的警戒,以是他也没有靠近他们,而是远远的察看。

......

平原的路要比山路要好走很多,世人在天气暗下来之前,终究来到了陶部落。

看了一大圈后,高阳就得出了这个结论,或许是因为天然环境卑劣的干系,他们的体毛都偏长,而是他们没有剃头的东西,要么就是头发又长又乱,要么就是用石头将它磨断,显得极度的脏乱差。

行遍天下路,知遍天下事。

别的部落固然不像燧人氏那么的高大,但是从他们肌肉饱满,浑身如同古铜般的肌肤,便可知晓得他们气力不弱。

第二天恰好是大好天,很早的时候,那些外来部落的人就开端互换物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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