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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包三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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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比宝[第1页/共3页]

“玻璃啊,我喜好。”包拯明白了梁国这是在向他夸耀呢。

明天是梁国请的客,提早有筹办不敷为奇,可这位包大人一伸手就能从怀中取出一把贵重的玻璃酒壶来,这也太奇异了。并且包拯拿出来的酒壶较着的要比梁大官人的玻璃好的多。包拯拿出来的酒壶,通体洁白,几近就是透明的,放在那边显得晶莹剔透,光彩照人,酒壶的线条流利外型美好,这但是可贵的玻璃中的珍品啊。在坐的都是富豪,还是都有一些见地的。

在包拯看来梁国拿出的只不过是一保蓝色的玻璃碗,底子没有甚么出奇之处,在超市中如许的碗也就值几块钱。以是他对梁国将此事搞的如此的慎重其事非常不解。

也有坐的离包拯比较近的想要奉迎这位新任知县,没话找话的问道:“包大人可曾结婚。”

包拯却不为所动,径直走到了屋子以内。屋内的桌椅已经摆好,酒菜都上了桌。包拯被让到了首席落座,世人这才纷繁退席。

还没等世人回过神来,包拯站起家说道:“多谢梁大官人的宴请,我这里敬酒三杯,本人另有公事在身,告别了!”说完包拯将酒斟满杯子,连饮三杯,然后一手拿壶,一手拿杯走了出去。

客人们一看,包拯还真带了东西来了。等大师细心看包拯放在那边的酒壶时一个个的不由都怔了。大师都在想这宴会如何变成了比宝大赛了,因为包拯放在那边的是一把玻璃制成的酒壶。

在场的人当时都惊呆了,以他们的目光看来,包拯手中的杯子每只都代价几千贯,包拯就那么顺手一扔,几千贯钱就没了。

梁国的一举一动始终吸引着在坐的统统人的重视力,当玻璃碗从盒子中被拿出来时当即引发了一片赞叹。

中情意义就是梁大官人在天长县城外有良田千顷,城中稀有家店铺,每日里的支出可算是日进斗金。平常过的也都是挥金如土的日子,此次娶的小妾是专门从扬州买来的,这小妾不但面貌秀美,并且自小颠末经心的培养,歌舞琴棋无一不通,光身价就值好几百贯,更别说为办这场婚事的其他破钞了。

大师一看心想这包大人的好东西还真很多,不但有酒壶另有酒杯,这杯子同酒壶一样精彩富丽,看起来都代价不菲。

“开席,来人将我的玻璃碗拿上来。”见大师说的差未几了,梁国大声的宣布着。

梁国没想到包拯的话还没有完,只见他持续说道:“我本身带了喝酒器具,请梁大官人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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