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世外高人[第2页/共3页]
甚么前七子,后七子写的那些诗词,在秦臻看来,连给唐宋二流墨客提鞋都不配。
沈红叶喘气了一下道:“世上竟然有如此高人?”
秦臻笑道:“这天下上隐迹的世外高人,何止千万,据徒弟说,另有比他更加短长的高人呢。”
沈红叶看着秦臻那比蚯蚓爬好一点的字,却似看的呆了。
沈红叶听了,恋慕不已,仿佛想到了本身被世外高人收为门徒的气象。
要晓得,所谓好词,便是要做到古今共赏,哪怕在秦臻的宿世,只要略微有白话文根本的人,看到当代的好诗词,便会发自内心的赞叹。
此人倒是真正的才子,发明对方的才学远胜本身,立即干脆利落的认输,比起那些死缠烂打,各种借口不肯认输的半桶水,要强上好多。
秦臻才不管他们,紧接着用羊毫蘸满了墨,写了下去。
好久,才有人嗫嚅道:“秦……秦臻……你又从你姐姐那,弄了甚么诗词来……”
比如辛弃疾的《永遇乐》,就是因为此顶用了多个典故,不为人知,即使金句频出,也只能被解除召盘级诗词以外。
秦臻也是故意选了这首词出来,公然一出就震慑住了沈红叶。
沈红叶迟疑半天道:“只是,只是一种感受……小弟,并非想要耍赖,此次诗会,当然算是秦兄胜出,还望秦兄相告,做出这首诗词的人,现在在那边。”
他的影象库里,何止储存了百首第一首程度的诗词,如果沈红叶真的考他,他当场便能够背出。
世人鸦雀无声,就算第二手不是秦臻写的,只要个把月时候,就把一个纨绔子,教出了随口吟来第一首的程度。
他想到这里,便笑道:“沈兄好眼力,第一首诗词,的确是我做得。这首诗,实在是我徒弟在酔后做得,我只是记了下来,没想到本日以酒为题,一时觅不得佳句,便做了文抄公,但愿沈兄莫怪。”
他本来也是学过书法的,临摹过量位当代书法大师的笔迹。
在秦臻内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沈红叶看着秦臻,惊奇不定。
那些才子学问不如沈红叶广漠,但看到第一句,也是感遭到了,这首词分歧凡响,纷繁闭嘴。
要晓得,宋朝王安石变法后,科举再不考诗文,诗词垂垂式微。
唯有杨慎所做的《临江仙》,能够拍上汗青前10,有人称它为“全明孤词”。
本来,沈红叶是认定秦臻背后有高人,这首诗非秦臻所能写出的。
要让秦寒玉一挥而就,也是不成能的。
没有人赞叹,也没有人贬损,这些人都被这首词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