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初恋的滋味[第1页/共4页]
朱标:“……”
砰咚!朱标听到本身心跳快了一拍,喉咙发干,脸颊发烫,莫非这就是传说中初恋的感受?
几近每本书的书名都带着邪术,这不但是一间贵重的藏书室,并且是一间罕见的单类目藏书室!
妹子抬手扯掉了假发。
妹子扯开曳撒的前襟,暴露平坦的胸膛。
这是一间书房。
那是一张两米长、浅木色的书案,案头有灯,他拧转开关,合适浏览的暖黄色灯光便洒了下来。
穿越少年朱标,实在春秋十七岁,现在春秋十六岁,高出数十个世纪,大半个宇宙,终究在时候和空间的夹缝里被初恋的圣光当头罩下。
《论邪术的发源》、《元素物理》、《闲话大明邪术史》、《人类与精灵学习邪术的好坏》……
平常颁发近似定见时中间都会有听众,郭通衢只晓得他学会了邪术,细节不知,对他统统的话都信觉得真,暴露不明觉厉的神采。而另一小我,白长驱也向来不辩驳他,偶然候他吹牛吹到天上,白长驱也只不过微微一笑,回身走开,留下他一小我感受甚么叫自讨败兴。
朱标伸了个懒腰,合上那本书,一手抱着枕头一手拿着书走回书架前,拈起脚尖把书放回原处。
两排书架中间留有一条羊肠小径,朱标弯弯绕绕地走出来,怀里还抱着枕头,抬首浏览脊背向外的书目。
与之相反的是人类,入门很难,进阶不易,十万小我里不见得有一个合适学习邪术的天赋,可一旦找到如许的天赋,他们终究的成绩将远远超出精灵。
这日子没法过了!朱小弟抱着枕头坐了起来,哀怨地瞪向床上的郭通衢,早晓得他的呼噜这么公害,他死也不要跟他一间房。
灯柱正照着一本纸簿,中间顺次放着书签、钢笔、铅笔、橡皮、涂改液,彼其间隔相称,按是非挨次排得整整齐齐。
妹子面无神采地拿起书案上的条记本,期间不谨慎碰歪了钢笔,把钢笔摆正,又耐烦地挪动铅笔,让它和钢笔的间隔保持原样。
来人就背对他站在书案旁,长发挽成双鬟髻,披着一身红色的曳撒,质料像丝绸,在灯光下闪着水普通的光芒。
就像地球期间的古玩、机器表、限量跑车,纸质书在现在的大明也有近似的职位,中产阶层家庭以藏书向客人夸耀,巨富的上流阶层不管本敬爱不爱读书,总会修一间藏书室作为身份的意味。
此人必然有逼迫症,朱标想着,没去碰他的条记本,而是坐进长案后的椅子里,挪了挪屁股,抻了抻腿,摆出一个最舒畅的姿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