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赴宴(四)身世[第2页/共3页]
这儿子从小在山里长大,见地有限,脾气痴顽,皮肤乌黑粗糙,边幅本就浅显之极,左眼下还烙下个蜈蚣大疤,单身材倒是健壮。儿子身无长物,因力量大,便在城里肉铺打零工,当起了屠夫加搬运工,养家糊口。
儿子本来也想做个“主”,但他要权没官僚钱没钱。无法只得决计服从做个“从”,怎奈几年下来,连做个“从”都没人情愿要他。
这个天下只要男人,大抵是雄性激素过分畅旺,世人对豪杰豪杰、守军大将等强者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反之,对韩鸿山这类违背军纪还苟活小城的孬种做法更是极其不齿。传到最后,韩鸿山的确成了过街老鼠。不过做为煞气浓厚的刽子手,倒没有人真敢挑衅他,顶多背后鄙弃……
韩鸿山家属托干系找门路拐了好几道弯把他送来边城府衙做了一名刽子手,至此,韩家本家自发仁至义尽,遂与他断绝了干系。但愿他能阔别前尘,重新开端。
“因为……他是名刽子手……”黄丹奥秘加三八兮兮地说完,对劲的看到冯逸暴露惊奇的神采。
在边城人见人厌这类环境,导致韩鸿山老迈年龄还没有找到朋友。按说韩鸿山样貌能够,家世能够,虽说“事情”不咋地,但身材高大魁伟,挺有爷们儿样儿的,不该如此困难。何如畴前办的事儿太不爷们儿。世人都讲究个脸面,谁家小子如果跟了他,必定连带着被人瞧不起,以是……
“这是为甚么?”冯逸迷惑。
这一表态,真有了人选。
只可惜这家伙行事贫乏分寸还是个酒瘾子,一次夜晚值班时因喝酒误事未发明仇敌突袭,几乎变成大祸,幸亏大将军战前安插,留有背工才使得全军幸免于难。按军纪判这类弊端本应被斩首示众以儆效尤。多亏大将军仁义,念在韩家他这旁支当今只剩他一枚血脉,只将他逐出军中永不任命。
边城有户人家姓史,传闻之前是山民,住在山上打猎为生,厥后这家两个父亲一个沉痾卧床了,一个被猛兽所伤腿瘸了,儿子便和两位老父下山搬到边城城郊一处草屋安设。
冯逸转过身捅了捅黄丹,指指身后。
史家儿子则恰好相反,看着韩鸿山比他还要壮硕的体格倒是心生倾慕!
“这名的确不是好名,全城百姓几近都畏他怕他,却又都瞧不起他……”
黄丹又是奥秘一笑。“这个……就要从他出身提及了……”
“你又忘了?那红脸男人名唤韩鸿山,乃是边城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