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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无限逆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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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在众人面前的・・・(下)[第1页/共4页]

“主任,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公诉人的辩白状师说到一半,一小我俄然走到法官身边对法官说了句甚么,法官点了点头,等辩白状师说完,法官俄然宣布开庭非常钟。

马敏点头:实在。

审判长:答应。

陈歌的语速越来越快: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用心不法侵害别人身材的行动为用心伤害罪。第384条之规定,用心伤害别人身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灭亡或者以特别残暴手腕致人重伤形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极刑。对用心伤害别人身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对用心伤害别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遵循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以下景象之一的:(1)令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面貌的;(2)令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安康有严峻伤害的。此中“其他对于人身安康有严峻伤害的”,主如果指上述几种重伤以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毁伤过程中能够引发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峻影响人体安康的毁伤,首要包含颅脑毁伤、颈部毁伤、胸部毁伤、腹部毁伤、骨盆部毁伤、脊柱和脊髓毁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毁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身分引发的毁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群众法院、最高群众查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际中,鉴定重伤首要根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停止。

庭审现场一度对峙。

“现在全校都闹得沸沸扬扬,这几张照片网上传得到处都是,你竟然还问我是如何来的。”

陈歌:如果你以为这是和案件无关的事情,请法官大人答应我播放一段灌音给大师听。

“是陈歌,他如何成了辩白状师,这不是混闹吗,他甚么都不懂万一弄巧成拙那就是害了马敏讲师。”

陈歌看向石杰:现在我能够问你,为甚么有人冲出来的时候看到你衣衫不整了吗?

马敏:是。

像明天这个案子还算大一点,大学里一个女讲师殴打训导主任致残。

马敏不说话了。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占有何定见?

“你本身看看吧!”

旁听的世人一片哗然,“那是陈歌!”

“综合以上法规”陈歌看着石杰,“我要对被告停止无罪辩白,并且,对石杰做出的一系列猥亵强奸行动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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