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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贱人要逆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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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3页/共5页]

陈木森说这些话只是陈述究竟,但主任听后倒是一副如有所思的模样,对他的态度和之前要辞退他时的确彷若两人,密切热忱了不晓得多少倍。

篮球是大多数男性都喜好的体育活动之一,林浩初之前就常常和那群狐朋狗友一起打篮球,那些人打起篮球来,可比这群门生要猛很多。林浩初篮球打得还算不赖,固然没有像赛车那样百战百胜,但也常常能崭露头角。

实在他已经和一群狐朋狗友到处厮混了快十年,但还是保持着身上那股凡是只要受过极好的教诲才会有的的气质,如许的气质,令他在同窗当中,变得更加的与众分歧。

“对啊,我妈说,他还送了我们台嘉市中间的一家店铺呢!”

林浩初:“禽、兽!”

而与曾明曦的脾气截然相反的陈木森,固然情商略低于浅显人程度,但他的仁慈俭朴、浑厚敬爱一样也深受同窗们喜好。

但是坐在他身边的林浩初,倒是坐得端端方正,用心致志且安闲不迫地翻阅完一页又一页,还不时拿红笔在书上做着条记,前面又拿出一张功课纸开端筹办做题,并且做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明显比起一样勤奋好学的陈木森来,学习起来要得心应手很多。

顿时,他的身后又冲上来几名男同窗,异口同声地冲着他叫着“四棵树”的爱称。

为首的男同窗孟祥桓是他们篮球队的主力,看了一眼正在清算讲义的林浩初,在获得其他同窗的必定以后,终是站在门口朝林浩初叫道:“浩初,一起呗?”

曾明曦才不睬会男同窗的戏谑,只是收回讲义说道:“前几天我的脚扭了,就是林浩初特地送我去医务室的。他还亲身背着我上了四楼,连名字都没留就走了,真是活雷锋啊!”

左湛宇:“这小子屁股有料……”

几名男同窗们,果然开端当真思考起曾明曦以及陈木森的话来。

在他们这些三流黉舍的三流门生里,有一个具有一流黉舍门生学习态度的同窗,他们早就见怪不怪,那就是陈木森。但陈木森贫乏学习天赋是同窗间公开的奥妙,比如他这会儿固然在看书,但明显看得极其吃力,又是咬笔头又是抓耳挠腮,看得同窗们都替他焦急。

北区的篮球场上已经有另一个院的同窗在打篮球,他们见又来了一拨人,非常天然地聘请他们一起打比赛。

那几名男同窗也是他们班上的,当时但是抢着要当林浩初的虎伥,也不晓得他们是完整冲着钱去的,还是还想借此和林浩初攀上点儿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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