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水性[第2页/共4页]
莲生在院子里喂鸡,屋里只要薛素一小我。
上辈子薛素跟王佑卿厮混在一起,会认字了以后,就将那本书挖出来过,按着上头的方剂调制了一种杨柳露。
薛素生的肤白,但农家的女人没有城里的讲究,平时疏于保养,身子有些枯燥,即便在夏天都会起皮,胳膊上还起着零零散星一些鸡皮疙瘩。
带着薄薄茧子的指尖按了按那颗痣,半点发麻发痒的感受都没有,平空呈现的粉痣让薛素忍不住皱眉,她手腕上本来挂着一颗桃木珠子,穿在了红绳上,现在那根带了多年的红绳还在,没有涓滴断裂的陈迹,桃木珠子却没了,还多了一粒粉痣。
宿世里在都城乞讨的那几日,因为孩子小,薛素讨来的吃食大多给喂给了儿子,她本身都没吃上几口,肚腹饿的不可,就算细粮饼不算甚么好东西,但那股粮食的香气还是让薛素忍不住分泌涎水。
好不轻易吃饱了,薛素打了盆水,挽起袖子刚要洗手,眼角撇见挂着细细红绳的手腕,整小我俄然愣住了。
十五六岁的小女人恰是对人生充满胡想的时候,薛素但愿本身的快意郎君能带她分开安宁村这个处所,过上舒坦优渥的好日子,但天不从人愿,她被逼着嫁给了一个又瞎又瘸的男人,心中便是委曲又是酸涩,总感觉下半辈子都掉进了粪坑,再也没有了希冀。
只可惜有一天书丢了,不久以后泾阳城里就呈现了个开私馆的妇人,仿佛叫程三娘,私馆里主打的招牌就是杨柳露,每欢迎一名女客,胜利让人瘦下来,便要收上百两银子的高价,乌黑的银子哗哗往里涌,仰仗的就是她的秘方。
那些银子本来都应当是薛素的,恰好让一个贼人偷了去,想到那间私馆买卖有多红火,她就嫉恨的红了眼,内心头将阿谁不要脸的妇人骂了个狗血喷头,直喘粗气。
王佑卿想要迎娶金尊玉贵的公主,在薛素抱着孩子上门时,毫不包涵让人将她们母子两个赶出门,如果他没有赶走本身,薛素也不至于被一辆马车活活碾死。
不去看神情忐忑的小女人,薛素走进厨房,翻开锅盖从里头拿起了一个还热乎的细粮饼子,大口大口地嚼着。
只见女人骨肉如柴的左手腕上多了一颗浅粉色的痣,只要指甲盖那么大,色彩浅的靠近肉色,却微微凸起一块。
她走到门边,肯定门栓插好以后,手上的行动非常孔殷,将身上穿戴的粗布衣裳扯开,暴露纤细的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