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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符气冲天》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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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黄埔谦[第1页/共3页]

韶华固然水性普通,但她但是练武之人,下到水里一把礼服住黄埔谦,从背后抱着脖子救了上来。

“诶呦,老姐我们明天莫非要在宾馆呆一天?”年夏问道,明天就去了星光大道,就因为下了雨仓促回了宾馆。

在大学期间黄埔谦就晓得要投资,大学毕业竟然赚到第一桶金,兴高采烈之下承诺与死党和开公司,三年后公司在事迹杰出的环境下欠了银行千万,因为信赖这死党和女友,他把财务大权交给他们,当然他留了个心眼,要让他们相互制约,不过当那两小我好处分歧时,那就更加便利监守自盗了。

韶华没有答复只是在他屁股上拍了一下,“就你来由多。”

韶华眯着眼睛,觉着差未几了,一拍他肩膀,两人走了出去。”多谢你的拯救之恩,黄埔没齿难忘。“说着就要跪下叩首。

等她到了桥边,此人跳了下去,韶华也跟着跳了下去,中间路过的人还觉得是两人殉情呢。

看着那一堆瓶瓶罐罐,韶华这愁闷了,这都是本身买的?没体例只好去箱包区买了个LV的大包包放这些东西,到时候把给其别人的东西都挑出来,直接把包跟护肤品扮装品都送给老妈。

“那你还筹算雨中安步不成。”韶华漫不经心道,部下却不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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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百般鱼让他们的眼睛都不敷用了,中午在闻名的海龙王餐厅用餐,还好他们手急眼快抢先占了一个餐桌。

本来黄埔谦出世在一个浅显香港家庭,从小聪明聪明,测验向来就是第一,在上大学时熟谙了死党,并且还交了女朋友。

听完他的故事韶华更加必定,就是他黄埔谦。

这家五星级宾馆供应免费的早餐,并且非常甘旨,不过因为南北差别吃起来不太风俗,还好韶华年夏不挑食,从小长在美国的沈妙妙吃的那叫一个欢。

把包包存放在百货公司,姐弟三人决定去吃下午茶,打着伞行走在热烈繁华大街,即便下雨也反对不了旅客们的热忱,归正一起行来碰到好多大陆来的旅客,找了家比较敬爱的茶餐厅,刚要点东西吃,眼睛的余光看到一小我失魂落魄的走了畴昔,此人背影仿佛在那里看到过,对了,仿佛是在多年后的一本杂志里,题目就是名流也有屌丝时。

沈妙妙也是讽刺他,韶华在一边端着咖啡一边点头,再看到黄埔谦头都到了桌子底下了。

还好因为太及时了,黄埔谦还没被水呛晕畴昔。

这回年夏也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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