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匆匆又是岁末时[第4页/共4页]
罗立凡三人在御品轩将炎黄俱乐部的一些环境给定了下來后,三人又会商了一阵如何投资缅甸曼德勒省那处金矿的事情,颠末三个多小时的会商,开端肯定了投资的方向,正如罗立凡所猜想的那样,林二和徐大两人并沒反对他所提出的关于建立公司,然后从内部募集资金采矿的建议,公司在香港注册,这是为了将來上市募集资金便利,本地临时还沒股市,公司称呼暂定为新风黄金矿业,公司注册本钱一亿三千万群众币,法人代表夜琉璃,三人股权分派:林二出资五千二百万群众币,占百分之四十的股分,罗立凡和徐大各出资三千九百万,占百分之三十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