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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京华》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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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争辩[第3页/共3页]

在封建社会,小农经济是非常亏弱的,一场天灾,亦或者一场大病便能让一户农家耗尽统统积储,走上假贷的路。而假贷,在青苗法呈现之前,大多只能找地主去借高利贷。这些高利贷的利钱常常在五成以上,有的乃至一个月就翻上一倍,农户一旦借上这类高利贷就很难还清,终究只能卖地卖房,乃至将妻女和本身都卖给借主。

如果说青苗法的实施是从保守派身上割下了一条大腿,那市易法的公布则就几近要了他们的命。

“看甚么球啊。七夕那天我走丢了,可给我娘气坏了。这几日都不会等闲放我出来。”

“比如,驰名儒讲学?

“如何不算与民争利?每期两分利钱,实收数倍于之。若不达到朝廷公布的数额,常常还强行分摊,这不但是与民争利,还算害民害国!”

高欢说的冲动,将袖子都撸了起来,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冲着王洐大声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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