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浑水[第4页/共4页]
“小子,你他妈的喊谁大哥呢?”
以是在见到这帮人后,秦风心中也有莫名其妙,一个是贼一个是匪,固然都能列入盗门当中,不过较着不是一起人。
“现在的年青人啊,真是不晓得尊老爱幼。”
“喂,老头子,叫声六爷是给你面子,本身不要的话,那就是老不死的了!”
不过他的行动放在秦风眼里,明显是太慢了,没等鲁五的左手打仗到秦风的身材,秦风的左手已经掐住了鲁五的脖子。
苗六指的身材本来就不是很高,加上春秋大了,腰背有些佝偻,看上去就是一风烛残年的干瘪老头儿。
不然以秦风的本领,想来钱轻易的很,何必非要在津天和潘故里开古玩店呢。那样既辛苦又要本钱,还不如用千门手腕到南边找个肥羊宰一刀呢。
俗话说识时务者为豪杰,看到年青人拿出了枪,于鸿鹄顿时诚恳了,任由中间的人在他身上踢了几脚,将他给拉到了一边。
被身后几个大汉抓住的于鸿鹄,猛地挣扎了起来,他固然资质不可,但还算尊师重道,对待苗六指有如亲父,倒是不肯让人轻辱了苗六指。
何金龙摆了摆手,看着苗六指,一脸竭诚的说道:“六爷,小辈不懂事,您老别见怪,这厩地界比较乱,没把枪防身是不可的……”
比及世人看清楚站在一起的秦风和鲁五,心中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气,齐齐今后退了好几步。
说话的年青人神采一绷,手腕一翻,鲜明取出了把手枪,紧紧的抵在了于鸿鹄的头上,神采狰狞的说道:“再敢乱动,老子一枪崩了你!”
说实话,何金龙的确是关东盗门中人,只不过祖上是胡子出身,并且颠末几次打击,早已形不成气候,对长城以北的江湖近况,并不是很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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