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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公寓生活日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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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寻妖事务所》[第1页/共4页]

说做就做,程明秋立即回过神来,语气有些镇静:“曾教员,我们去我房间,我有一个好发起。你先看看故事,以后我们再做决定如何样?”

“……”

吃人,他一向没放弃。

曾小贤抓着鼠标的手收了返来,这才看到不晓得甚么时候手心冒出了一层汗。

那就选可骇故事吧!

“小秋秋~”

「每天和你相谈甚欢的同事,没准是一只红鹮。」

故事就以这么一个凶杀案展开了。

哎不管了!

没错,凶手是一只豺狼,变幻成了人形的他边幅平平,穿戴也很浅显,独一让人印象深切的是他的眼睛,眼角的寒光总会让人不寒而栗,为了袒护本身这个特性,豺狼戴上了眼镜,尽量制止着与人直视。

一番缠斗,豺狼终究被寻妖师以术法捆绑住,贰心如死灰,只好交代了本身所犯下的统统罪过。

曾小贤在左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实在之前他也考虑过这个题目,早晨九点钟这个时候呢,不早不晚,按理来讲可骇故事应当会比较受众。

两个月前,他突发奇想,如果本身不清理人头,让差人来伤脑筋,看看他们能不能找到本身,如许岂不是更好玩?

曾教员忍不住吐槽。

不得不说,程明秋对场景描述的才气已经高于凡人了,能够让人身不由己地带入出来。

那次以后的一个礼拜,碎尸案再次产生,警方毫无眉目。

“寻妖事件所?”

曾小贤和程明秋回房间以后,客堂里只剩下了展博宛瑜二人,但是宛瑜一向目不转睛地在翻着简历,很较着没有听清。

他有种本身就处在地下室的感受!

他已经以人类的形状糊口在都会里好多年了,一开端不太风俗,惊骇被人认出来,到处畏首畏尾。

程明秋敏捷地点开了起阅中文网的主页,输入了寻妖事件所五个字以后,呈现了几秘闻似的册本,程明秋的书就排在第一名。

想通了事情,小贤不由有些镇静了,身材跟着椅子转向程明秋席梦思的方向,有些贱贱地喊道:“明秋~”

曾小贤摇了点头,本身先把稿子的受权拿到再说,至于前面的版权题目,交给台里伤脑筋去吧!

红云市比来产生了一场严峻的碎尸案,说是碎尸案实在也不太公道,因为案发明场只留下了被害者死不瞑目两眼血泪的头,其他尸身物件被凶手以不着名手腕烧毁了,找不出一丝陈迹。

「都会大了,甚么生物都能够会有。」

PS:《寻妖事件所》开首有一段旁白摘抄自《都会妖奇谈》,感兴趣的朋友能够去看看,不是起点的,十多年前的作品了,非常优良,作者可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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