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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魔社》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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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放下爱你的心[第1页/共5页]

“可你已经挑选了‘杀手’的体例;为甚么要换成‘真爱’的体例?”蓝蜜儿诘问。

“甚么是用爱情‘重生’本身?”蓝蜜儿问。

“因为林若染明天早晨去找安爵希了。”方夜爵说。

“接下来呢?”我孔殷。

两小我上了二楼,踩在木质楼梯上时,嘎吱嘎吱的声音更突显氛围的诡异。

一个吸血鬼猎人嗅到了吸血鬼的味道,固然没有看到林若染和杜克的踪迹,但是他抱走了蓝蜜儿。他通过气味判定出蓝蜜儿是人类和吸血鬼的混血儿,也是很好的吸血鬼猎人的人选。因而,他种植蓝蜜儿,把她练习成最好的吸血鬼猎人。

“你们已经晓得了?”轮到多特费解了。

蓝蜜儿一小我冷静地走回了别墅,而在别墅的角落里,一向有一小我在等她。

冰冷的街道,只要一盏暗淡的路灯。一只眼睛猩红,手爪锋利的吸血鬼被一个行动帅气的女人一刀刺中间脏。吸血鬼嚎叫不止,身材一寸一寸飞逝。女人手里紧握的银色匕首却雪亮,她不带有一丝神采的面孔在暗淡灯光下构成一种魅惑的光影。她飘荡的浅蓝色头发被风吹起,茶青色的嘴唇表面清楚,紫色的眼眸像钻石闪亮。

“一共是10个衣柜,99具尸身。”黑泽自报数字。

在60多年之前,有一其中国化学家的研讨服从引发了杜克的重视,他的研讨会帮忙“代替血液”完成最后的分解。杜克来到中国,找到了化学家,却发明化学家和他的独生子被入室掳掠的贼人殛毙。但独生子另有一丝气味,因而,博伦咬了他,把他变成了吸血鬼。今后今后,三小我一起糊口,一起努力于研讨“代替血液”。

一个又一小我,在偏僻的街道,在暗中的角落,在无人的地下室……被一个手持利刃,化着烟熏妆的男人割喉。然后,他带着他们的尸身,飞檐走壁,穿越暗处,回到这栋没有窗户的暗中别墅。他们最后的运气是:被挂在庞大的衣柜里,喷上防腐的药水。

“为甚么?”

女人,是蓝蜜儿;男人,是黑泽。

“蓝蜜儿?!”我惊奇地说出这个名字。

“对。”多特答复。

杜克是16世纪的英国贵族,因为被一个女吸血鬼看上而被咬伤。杜克是以变成了吸血鬼。他另有一个非常虔诚的仆人,名叫博伦,博伦为了跟从仆人,要求仆人把本身也变成了吸血鬼。杜克和博伦不肯吸人血,一向靠吸植物血为生。杜克变成吸血鬼以后,几百年来,一向努力于研讨‘代替血液’,只为解开人类和吸血鬼之间的存亡仇恨。一主一仆,颠末几百年的研讨,终究初见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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